机构职责
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、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

(一)制定本市党史和文献工作规划,依法治志,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。

(二)研究本市党的历史,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和优良传统,发挥党史资政育人作用,为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市委决策服务,为教育广大党员、干部、群众和青少年服务。

(三)征集、整理、编纂本市党史文献资料,收集、整理重要口述党史资料、重要人物回忆录,编辑重要文献。

(四)开展本市党的历史、党的领袖人物及老一辈革命家精神风范的宣传普及教育,宣传党的奋斗历史、执政理念和治国理政思想。

(五)审核涉及本市党的历史的重要文稿、档案、书稿、照片,参与审核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影视作品、展览、新建纪念场馆的立项和内容等。

(六)组织编纂本市地方志书、地方综合年鉴。

(七)收(征)集、保存本市地方志文献和资料,组织整理旧志,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。

(八)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。

(九)指导各区党史和文献工作,组织、指导、督促和检查本市地方志工作。

(十)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