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庆区档案史志馆学习传达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》
作者:延庆区档案史志馆 |
时间:2024-03-14 15:15
3月13日,区档案史志馆召开全体会学习传达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》,并提出以下要求:
一是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。以中心组理论学习、“三会一课”、“主题党日”为抓手,充分用好革命博物馆、纪念馆、党史馆、烈士纪念设施、革命旧址等红色资源,通过阅读党史著作、开展研讨交流、参加教育培训、参观红色场馆、参加实践活动等形式学习党史,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、抓在经常。
二是充分发挥档案史志专业职能。组织开展党史研究、党史著作编写、党史宣传教育、党史资料征集等工作,不断丰富地区党史资源,为全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支撑。
三是组建优秀党史人才队伍。按照政治强、业务精、作风正的原则,建设一支结构合理、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队伍,大力培养优秀党史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,造就一批有影响的党史专家和党史宣讲人才。